首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新闻 >

行动迅速!福建省六大举措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

福建省广播电视局2020-12-04打印

近日,国家广电总局、应急管理部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》,福建省反应迅速,积极行动,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》。

《通知》明确,建立省、市、县三级应急广播平台,配套完善乡镇、村适配平台,形成省、市、县、乡、村五级贯通,与各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有效衔接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。

《通知》指出,一要坚持统一规划。制定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技术方案,遵循国家应急广播技术标准体系,保障应急广播系统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行。二要坚持分级建设。依托广播电视多种传输覆盖网络资源,利用各级广播电视基础条件,调动各级广播电视机构的自觉性和积极性,开展省、市、县三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。三要坚持安全可靠。强化网络安全、信号传输覆盖安全,采取多种安全技术措施,确保应急广播技术系统运行安全,应急广播覆盖网络和信息内容可管可控、安全可靠。四要坚持快速高效。注重应急效率,综合利用实时发布、高效传送、定向接收等多种技术手段,确保预警接收、制作播发、传输覆盖、终端接收等环节信息传送的快速高效。五要坚持资源整合。充分发挥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成果,利用并升级改造现有广电有线、无线等传输覆盖网络,整合城乡公共广播设施,建立互为备份的应急广播传输通道,避免重复建设。六要坚持平战结合。按照平时服务、战时应急的要求,进行应急广播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系统运行,实现应急广播体系的综合利用。

《通知》强调,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,担负起本地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,将应急广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,作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、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来抓,广播电视、应急管理、气象、地震等部门要加强协作。各地要强化经费保障,承担本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资金,规范工程实施,加强对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运行维护的管理,确保建得好、管得好、用得好。